宣城市政府驻京联络处是宣城市政府常驻北京的联络办事机构,在宣城市委、市政府领导下,履行市政府赋予的职责,代表宣城市政府在北京办理涉及宣城市的各项事务,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。联络处直属市政府管理,受其委托经常性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主管;业务上接受北京市经委和安徽省政府驻京办的管理和指导,党务受安徽省驻北京单位党委和宣城市政府党组的双重领导。联络处的基本职责是:
一、为宣城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
贯彻执行党的改革开放、搞活经济的方针,执行宣城市委、市政府的决策。抓住机遇,深化改革,扩大开放,促进发展,保持稳定。发挥宣城市在北京的窗口、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二、做好联络接待工作
重点是完成好对宣城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同志和部、委、办、局级领导同志在京重大活动的联系、接待和落实工作;其次是为宣城市各部门、各行业的来京办理公务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便利,努力把联络处办成在京的"宣城之家"。
三、搞好公关工作
与中央国家各部委和北京市各重要部门建立紧密联系,争取各方面对宣城市工作的理解和支持,为宣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创造条件。
四、代表宣城市办理在京事务
根据宣城市委、市政府的授权和机关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委托,代表宣城市向中央国家有关部委、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,联系办理有关事务,为联系
重大项目搞好联络和跟踪服务。
五、宣传宣城作为皖东南新兴城市的良好形象
向北京和全国各地驻京机构宣传宣城的历史、人文、资源、特产等方面的特点及优势,介绍宣城改革开放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成果和突出成就,树立宣城作为皖东南新兴城市的地位。
六、开展信息工作
积极收集和报送国家政治、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有关资讯;国家即将出台的重大政策及其背景材料;北京市和全国各省区市关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。收集和报送宣城市领导所关心的新动向、新情况、新问题。
七、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
为宣城市引进资金、技术、人才、物资、设备和先进管理经验,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;协助销售宣城市各类产品;为招商引资做好联络和跟踪服务工作。
八、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
对联络处的人、财、物实行科学化、制度化、民主化管理,不断完善联络处的组织结构、功能结构、规章制度和服务设施建设,全面提高联络处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各项工作服务水平。
九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
及时认真地做好宣城在京人员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,向市委、市政府领导报告情况,并视情向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通报,为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,维护宣城良好形象尽职尽责。
十、积极开展与宣城籍在京工作人士的联络、联谊活动
努力创新活动形式与载体,以密切与宣城籍在京工作人士联系,激发其关心和热爱家乡的浓郁乡情,增强他们支持和服务家乡经济建设的强烈意识。
十一、为宣城市各县市区、各部门、单位在北京设立办事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做好协调、管理(包括党务)和服务工作
十二、完成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交办的其它任务